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
关于印发《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》的通知
各市、州、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,省直各采购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、整治我省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乱作为现象,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,我中心根据《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和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等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了《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均系法律法规禁止条款,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应遵照执行。执行过程中,如有问题和建议,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。
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
2017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