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和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鄂政办电〔2022〕45号)精神,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节假日期间,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稳定、疫情防控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
学校办公室
2023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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