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25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国首部《中医药法》,并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,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。
为贯彻落实《中医药法》,按《中医药法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至二十五条的要求,工作室向湖北省卫计委中医药处提交我们的建议措施,供省有关领导决策。
上一条:宣传《中医药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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